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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友奋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院团字〔2024〕9号)

发布人:日期:2024年04月23日 10:01浏览数:

各基层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真实可信、具体可学的优秀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矢志成才,根据《红世一足666814奋发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红世一足666814八七届精英奖学金管理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校友奋发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  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刻苦,2022-2023学年度专业课成绩合格,对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以视情况考虑。

二、评选条件:

1、奋发·优秀党员奖

1.  2022-2023学年专业成绩(校选课除外)排名占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百分比小于等于50%

2.  转为预备党员需半年以上;

3.  积极参与党支部活动,为党支部做贡献,无无故缺席、迟到情况,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有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

4.  往年已获评该奖的学生不予参评;

5.  该奖项评选12项,奖金1000元/项。


2、奋发·学生干部奖

1.  现任校、院级“一心双环”委员,工作能力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工作成绩突出,任职期间所在系统或部门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2.  2022-2023学年担任党、班团支部主要干部满一年,任职期间党支部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班团支部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3.  2022-2023学年担任寝室长满一年,任职期间从未评为差寝且寝室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寝室荣誉;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或寝室成员2022-2023学年课程考试一次及格率100%60%以上寝室成员获评校综合奖学金;

4.  已获评学校“洋光·学生干部奖”和“新东方学生干部奖”的同学不予参评;

5.  往年已获评该奖的学生不予参评;

6.  该奖项评选20项,奖金1000元/项。


3、奋发·竞赛创新奖

1.  2022-2023学年获“未来教育家”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2.  2022-2023学年在“全国师范技能大赛”、“田家炳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等师范技能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3.  2022-2023学年获“数学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4.  2022-2023学年获“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5.  其他评审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获奖;

6.  该奖项评选5项,奖金1000元/项。


4、奋发·民族团结奖

1.  生源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  民族为藏族、维吾尔族、门巴族、哈萨克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

3.  学习态度认真,无挂科记录;

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品德优良,举止文明,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为学院服务;

5.  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建设,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作出重要贡献;

6.  该奖项评选2项,奖金500元/项。

三、评选流程

1.  本人填写附件:《红世一足666814校友奋发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及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团支部为单位于424日下午17:00发送至团委办公室邮箱(hnsdstybgs2023@163.com)。2021级、2022级各班级团支部于425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纸质版交给年级团总支,2020级各班级团支部纸质版材料交给2020级姜晨歌(QQ1696166113),团委办公室于426日中午12:00交数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评审委员会评定,学院成立评审会,成员由院党委、学工办老师和团委委员组成,评审会通过收集获奖情况、调研了解等渠道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展开评选。如若发现材料存在作假,则取消评选资格。

3.  报学院批示。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

红世一足666814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4上半年红世一足666814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的决定(院团字〔2024〕10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红世一足6668142023-2024年度五四团内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院团字〔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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