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6〕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招生导师、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的条件
(一)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上的导师有招生资格(若导师当年接收了硕博连读考生,则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每位博士导师每年只招一位博士生。考生申请前,请及时与博士导师联系。
(二)考生申请的条件:
1.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2.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
3.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曾在我校规定的重要刊物(见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kjc.hunnu.edu.cn/ActionArticle!display.action?articleId=360)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提供1项院学位点考核小组认可的学术成果;英语成绩优良等。
5.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6.对于往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除了满足上述条件1-4外, 还须提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校规定的重要刊物(见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kjc.hunnu.edu.cn/ActionArticle!display.action?articleId=360)以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二、“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流程
(一)考生申请
2017年12月7日—1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13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可从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17年12月14日-15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7年12月18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综合考核
(1) 2017年12月21日-22日,学院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2)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与专业课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3)专业课笔试:内容和时量由各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综合面试:采用考生PPT报告和专业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形式。考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及外语水平的介绍和展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2017年12月21日-22日,考生到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学院公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其他
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